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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:领取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票的通知
添加时间2008-5-23 10:18:34 编辑整理:中国质量师考试网  打印


参加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现已可以领取发票,办理手续如下:

1、      到报名时选择的考区领取(例如省直、福州、厦门、泉州……);

2、      省直考区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或身份证领取;

3、      代领发票需准考证及代领人身份证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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