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
中级资格: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 102分(试卷满分均为170分)。
初级资格: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 90分(试卷满分均为150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