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请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3点前领取!※ 2008年12月3日起考生可以领取 2008年度考试通过的质量专业。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、准考证原件、学历证原件和二寸免冠照片2张。各市考生请到所在市人事局职称部门领取。 取证地址: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 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(柳湖宾馆东侧门)